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我父亲今年59岁,在某家政公司做保洁工作,已经工作8年左右,该公司未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据我父亲说在当时进入该保洁公司时签订了一份自愿放弃五险的合同,但是因为时间较久记不太清楚,并未给我们合同,工资是银行卡发放,为天津市工资最低标准,请问我如果想要申请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之前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仲裁
2019-08-25 05:23: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现在有的地区是按年缴费的,有的是按月缴纳的,如果在个人已经缴完全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内,单位就不能再交其个人部分了,统筹部分得交,就是单位代缴的时候不用扣个人部分,只交统筹部分。
  • 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交付五险一金,劳动者受到工伤的应该给予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分为三个部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局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局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其中第一项在经过伤残等级鉴定后,就可以申请得到;第
    二、三项则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才可以申请得到的。具体补偿金额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
  • 国际保理合同样本可以参考下面的。 方(甲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保理银行(乙方):住所(地址):负责人:经办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于:甲方作为销货方以其与购货方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向乙方申请办理[有追索权/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方xxx乙方xxx
  • 劳动者参加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由于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与政策性保险,“五险”是法定的,“一金”则不是法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