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肇事,致人当场死亡怎么赔偿?

2019-08-25 05:5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需要报警,由交警据调查出具事故认定书;其次可以要求交警协调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维权;再次肇事车辆应在交强险限额内(12万)赔偿各种损失,超出限额的部分按责任承担赔偿;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60周岁以上要相应减少)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以后还能开车么,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以后还能开车么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没有被取消驾驶资格的就还可以开车。  驾驶证会被注销的情形:  
    1、机动车驾驶人死亡;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
    3、机动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  
    4、机动车驾驶人丧失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持有应该交验身体条件证明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8、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二、交通肇事对等责任怎么赔偿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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