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房产的转移登记费用。
一、办理条件 原产权人去世,房屋发生继承并经公证
二、收费标准
1、住房登记费80元/套,每增加一本权属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2、非住宅房屋登记费550元/宗,每增加一本权属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三、所需材料
1、《惠州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权证书:
(1)《房地产权证》
(2)《房地产共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3、继承权《公证书》
4、法律文书:包括《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裁定书》(属法院判决的提供)
5、身份证明: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件(复印件);
(2)委托办理的身份证明:自然人委托的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
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监护人关系证明
6、房屋地址有变更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
7、房屋测绘面积成果证明
8、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