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个月前因为自己怀孕想老公一直在身边所以老公没去做事,我就借网贷供自己用,最后糊里糊涂借了高利贷,以贷养贷到了十几万终于满不住了,老公家里帮忙还了17万,我因为害怕说就还有几个网贷没还,又没钱还,又糊里糊涂借了高利贷,又欠了几万,这次我爸妈想办法帮忙还了,我却又没有全部说老实话还有差不多一万没还,到了还款日没钱还,又不敢跟家里人说,就没办法又借了高利贷,现在又欠了六万!我没还,逾期了就打电话给家人朋友,爸妈公公婆婆被气的一度想死,我老公也要跟我离婚!我现在就是谁看见我都怕,有家不能回!只能在外面漂泊!我现在真的好想死,我不知道怎么办了,请问我心里是不是有问题!我好想跳楼,轻轻一跃什么都不管了,好累,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8-25 21:3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如果是以诈骗为目的的借贷,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具体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信用社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被告人偿还借款。
    没有钱可强制执行财产。  但如果是正常的民事借贷,因做生意亏损而不能偿还的,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需要坐牢,法院可判决中止执行,等到有条件执行时,再予执行。我想上面说明白了吧。
  • 离婚借的高利贷,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银行的信用卡有宽限期,只要宽限期内还上就视为正常还款,不影响信用。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2013年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一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
      二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还款日后一天还款属于正常还款,既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也不会罚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