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是抱养的没有出生证明能上户囗吗需要什么证件能办理吗

2019-08-26 04:00: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细节提醒: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
    《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特别提示: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 出生证明—证明材料:

    1、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簿

    3、孕产妇保健册

    4、儿童保健册

    5、准生证(一孩生育登记单)

    6、出院结算单、收据

    7、新生儿母亲手戳

    8、新生儿姓名

    9、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10、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
  • 婴儿医学出生证明由宝宝出生的医院提供。
    办理出生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宝宝出生的办理流程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 可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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