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厂自己规定请假超过7天就不购买社保。我现在是事假请了4天。病假请了7天。共11天。公司说这个月的社保就不给我买了。这样做他们对吗

2019-08-26 05:33: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病假要分“短期病假”和“长期病假”: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
    根据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患病六个月以内的:
    (1)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 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怎么办?社保是劳动法规定强制缴纳的,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合同内必须有社保缴纳协定。

    也就是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劳动法强制规定的,任何单位如果不为员工缴纳都是违法行为。
    缴纳时间从员工入职当月起(如果员工是15号前则当月开始,如果是15号以后,则从次月开始)。

    你们单位不为员工买社保,而且还要求员工自行购买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举报,并申请仲裁,可以要求企业为你补缴之前的社保,并获得经济补偿。
  • 参加社会保险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如何约定,都是必须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也都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参加社会保险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如何约定,都是必须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所以,由此可知,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不购买社保的。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该约定依法当属无效。 双方约定不购买社保可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用人单位存在明显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基于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二)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既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需要,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共同承担的一项社会义务。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同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和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