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对离婚判决不服,过去3年半了怎么办?

离婚
2019-08-26 06:2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依照法律上规定,是存在二审的,但是实践中,二审一般都不会判离,因为第一次起诉(含一审二审),若不满足法律规定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一般都不会判离;而且在我国你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则第二次一般都会判离,所以作为律师,如若二审仅仅是为了离婚的话,不建议上诉。离婚经过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不能申请再审了。
    但判决维持婚姻关系,可以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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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以上规定,如果你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异议,应该立即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