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人找不到了,起诉状怎么写

2019-08-26 08:23: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法律是保护的。只要是合法的债务,都要按期偿还;如果没有还清债务,对方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对你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对于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强行处置。
    注意:如果是夫妻一方欠债还不起,法院将会要求用另一方的财产来偿还。

  • 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三、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 通过起诉追债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个需要原告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法律关系,如借条或者欠条、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结算清单、出库单、送货单、短信微信内容、电话录音等。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姓名(身份证上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和电话等基本信息。最好能够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否则送达不了,法院会让你撤诉或者驳回。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请求的事项一定要明确,如请求被告归还原告的本金多少元,或借款多少元,或者货款多少元,或劳务费多少元,或者工程款多少元。事实与理由可以简要的叙述清楚事实即可。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类型事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且属于起诉法院的管辖。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原告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要准备什么   起诉状应当按照被告人数加一的原则准备,如果有两个被告,就需要准备四份起诉状,交给法院三份,自己保留一份,相应的证据也是一样的。   案件立案审理   一般情况下,材料准备的充分,到立案庭就能立案。特殊情况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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