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自诉案件开庭时需要聘请律师吗

刑事辩护
2019-08-26 09:19: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自诉案件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因为自诉只有原告和被告,法院审理自诉案件解决的就是原告和被告的问题,只有公诉案件主要解决被告也就是审理犯罪嫌疑人的刑事罪行,被害人如果想要民事赔偿,就要申请附带民事诉讼申请,才会产生附带民事诉讼问题。

  • 一、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一)轻伤害案;
    (二)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
    (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六)虐待家庭成员案;
    (七)遗弃案等。
    被害人有权要求经济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二、提起刑事自诉的注意事项
    (一)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二)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三)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 法院从立案到开庭大概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着急也不可以要求法院先办,法院应当按照程序办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自诉案件中一般受害人作为自诉人起诉,但是当受害人或者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时,其近亲属作为自诉人起诉。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在自诉案件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就只有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自诉人的近亲属是无权委托的,因为自诉人本身就有行为能力,他有能力自己委托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不能侵犯自诉人的诉讼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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