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开着一台手扶拖拉机俗称八匹,在正常行车道向左拐弯横过右车道在即将下路时在右车道有一逆行两轮摩托车由于速度过快刹不住而发生碰撞,碰撞于车头位置,摩托车当时已经下路。在摩托车后方坐有一人与我爸车体发生碰撞,小腿正前方有创伤。我想请教一下在这例事故当中我方应承担多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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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撞行人,基本上会被认定为全责,如果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一人以上重伤,但有酒后等情况,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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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对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就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需要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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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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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