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能力坚定表下来后,工伤赔偿相关咨询
2019-08-26 13:3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因此,您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由于您和单位之间没有劳动
合同
,在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
劳动关系
,由于单位没有为您缴纳保险,对于认定为工伤后的赔偿全部由单位支付,包括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级别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作为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等级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
(一)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二)康复性治疗的确认;
(三)劳动能力鉴定;
(四)生活护理等级鉴定;
(五)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六)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
(七)旧伤复发的确认;
(八)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鉴定事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工伤索赔
8969
咨询下工伤后期劳动能力鉴定的方面
工伤鉴定办理机构: 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职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朱志峰专职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谁来承担
01:35
2345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官司应该是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七级,结果XX委已执行了为由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朱志峰专职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因病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多少钱
01:28
2345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怎么走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单位已经给我申报了工伤,现在劳动能力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3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97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665
16岁可以上班吗?16可以进厂上班吗?
16岁是可以进厂上班的,我国明确禁止不可以进厂上班的未成年人年龄为未满16周岁,而根据民法典可以推知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465
我想找个挂靠残疾人证的厂,肢体残疾人4级,有吗
四级残疾证有以下用途: 1、能够申请国家补贴,主要是劳动就业问题; 2、从事个体经营可享有,税收优惠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410
我的执业药师证书挂靠在药店,被老板注册为企业负责人,老板不同
可享医药主管部门投诉或控告解决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09
幼稚园教师实习需要多长时间?
提前3天告知单位就可以了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290
去年三月底老人去世,去年涨工资不补发吗?
你好,一般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甘孜律师
巴塘县律师
白玉县律师
丹巴县律师
稻城县律师
道孚县律师
德格县律师
得荣县律师
甘孜县律师
九龙县律师
理塘县律师
炉霍县律师
色达县律师
石渠县律师
乡城县律师
新龙县律师
雅江县律师
泸定县律师
康定市律师
成都律师
泸州律师
绵阳律师
内江律师
南充律师
宜宾律师
达州律师
眉山律师
凉山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