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上次工伤的事,我已经有快3个月了,公司还没有帮我申报工伤,说什么属于意外,我应该怎样维权呢

2019-08-26 14:21: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工伤待遇领取和安监部门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并不需要到安监申报才能领取工伤赔偿。未做过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流程为: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进行治疗,工伤认定为工伤,治疗结束后选择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待遇下发,完毕。
  •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若当事人对工伤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案件进入到了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在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又在15日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二审的结果可能维持一审的判决或者直接改判,也可能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而对重审后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的结果可能是支持或者部分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也可能是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
    如果二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那么职工的工伤赔偿程序结束。
  • 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证据证明不是工伤,那么就应该认定为工伤,但是员工必须提供工伤认定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以及首次诊断记录。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