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产能补贴和经济补偿金是一个性质的吗?

2019-08-26 14:24: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 企业在如下情况下,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劳动者提出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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