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我们有2女儿,大女儿4岁,小女儿1岁,婚后用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大部分我在偿还银行贷款,当时买房总共是38万,现在房子估价72万。女方家里开发,政府补偿房屋和人头费大概140万(我妻子和2个孩子),我的户口没有在一起,所以补偿没有我的,婚后除了银行贷款外,我有25万债务,我妻子也知道。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还有就是我们之前说好,把房子卖了,在离婚。把银行的贷款还了,之后平分房款,孩子她都要,抚养费我照给,政府赔偿的钱不会给我一分。我想问一下,我要一个孩子,还有就是孩子的那份钱(政府补偿)。我妻子的补偿我不要,法院会同意吗?

离婚
2019-08-26 14:37: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贷款,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分担。
    2、离婚时,会进行析产,按个人所分得的财产分担债务。
    3、例如:婚姻存续期间即使只有一个人还债,等同于夫妻双方还债。
    4、离婚后,如果房子全部划给你,剩余的房贷全部由你负担。
  • 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婚后买房离婚时如何分?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
    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搜索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如果不还贷款,银行会拍卖房子。最好不要走到拍卖这一步,因为拍卖价比正常交易价要低很多,借款人会损失相当多的房款,还有诉讼费、执行费和律师费。最好先把贷款还清,可以借钱,然后自己把房子卖掉,来偿还借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