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方出轨,离婚时财产分割怎么判啊

离婚
2019-08-26 20:13: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
    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 按照正常程序起诉离婚,并搜集证据证明对方出轨,对于孩子可以申请做亲子鉴定予以证明(但是要顾及孩子的感受,不要让那个孩子在案件中受到伤害。否则会得不偿失,追悔莫及。毕竟孩子在这个事件中没有过错,对未成年人心理造成伤害是无法逆转的。
    )。如果你能够证明对方出轨,则可以要求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你出轨,则你可能要少分财产。双方都没有证据,则按照正常的均分财产。
  •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夫妻之间感情的破裂,最终发展到将要离婚的地步,一般都可以区分谁是过错方,谁是无过错方,谁应当对夫妻离婚承担首要责任。   一般而言,婚姻的过错方是指对夫妻感情破裂应负有责任的人。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理念及传统风土人情,我们通常认为婚姻过错方就是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或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之义务,对导致夫妻离婚具有直接过错的一方。
  • 您好!出轨只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不能作为要求少分得财产的法定理由。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所以,只有当出轨行为达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时,无过错方才可以此为由,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