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协议离婚,一方的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

离婚
2019-08-26 23:44: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的,但补办是需要一定程序的,不宜操之过急。补办结婚证的程序有:  
    1、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即可,一般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2、档案没有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的,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此外,关于补办结婚证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一起丢了,应当先补办户口本,再补办身份证,最后补办结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六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 补办材料

    1、身份证
    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
    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结婚证
    换发结婚证的需提供原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无需提供此材料

    4、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查档证明);

    5、照片
    双方三张大二寸(5×4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补办流程

    1、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3、补发
    .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将房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不能够达成协议,将房产通过变价分割、作价补偿等方式进行分割。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对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分割的相关判决一经做出,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并进行相关的分割手续的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