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伤者住院,误工费保险公司负责吗

2019-08-27 01:50: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中住院费用:

    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依据规定交警只有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时才有权扣留车辆,并且应该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不能超过法定期限。
  • 所谓的误工费,应该是你因为受伤耽误了工作而影响的收入费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奖金 岗位补贴(有的单位规定上岗位才的补贴) 全月不到岗工作而影响的其它补贴等。
    (如果是计件的,应该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较为合理)。这个费用应该从受伤之日起到鉴定之日止。鉴定后的有关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处理。 ( 如果治疗时间超过了规定的医疗期,这就不再是简单的算误工费了)
  • 您好:
    1、在交通事故中,您应当获得的赔偿不是根据保险公司的标准确定的,而是根据你的伤残鉴定报告和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的(上海的具体赔偿标准和项目可以来电详述),若当事人直接到保险公司理赔的话,保险公司通常会有很多费用不予理赔的(不如说精神抚慰金、非医保用药等)。您的情况应当已经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了。、
    2、如您所说是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受伤的话,这肯定属于工伤,若单位不为你申请工伤认定,那你自己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注意要在1年内申请),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工伤部分可以得到的赔偿数额(工伤和交通事故的赔偿款项部分可以得到重复赔偿的)
    3、单位没交保险、工伤休息期间没有给予正常待遇、工伤后解除合同都是不合法的,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的 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或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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