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开了一个分公司,法人不是我,现在想退出,请问我投入的钱怎么办

2019-08-27 05:3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你们的合伙协议上有关责任和责任承担怎么表述的。看你上述,你只是进行了资金的投入,没有实际参与经营。如果你们的合伙协议没有明确的话,那么,合伙人应该承担司法责任和经济责任;你只承担经济责任,这个责任可以按你投资的比例来承担。
    如果合伙协议里明确由你的合伙人承担所有责任的话,你承担的责任会更少。
  • 个人合伙的加入,又称入伙,是指在合伙经营期间,原合伙人以外的人申请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身份的行为。关于入伙的法律要求,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书面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修改合伙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会追诉家庭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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