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络诈骗加亲人诈骗,诈骗人拿着受害人的手机将犯罪记录删除,被害人手中无证据 这起案件涉及三个人,其中一人因别的案件被捕,另一人因无证据没法查。现在因为被害人手中无证据,无法进行对另一人的控告和索赔。

2019-08-27 07:38: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以,不管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后,都不算是犯罪记录。但最好不去违法犯罪,不去拘留所或看守所。
  •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检察院、法院都由权力作出。
    刑拘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
    根据相关规定,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不算做是犯罪记录。
  • 网络诈骗的报案流程及需要的证据:
      
    一、报案流程:
      报警可以直接自己身处地方的公安部门。
      报案之后,抓获了嫌疑人,整个审理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公安机关阶段、检察院阶段、法院阶段。
      
    二、需要的证据
      主要围绕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另外、受理的条件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网络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犯罪形式,属于诈骗罪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