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养老保险交的越多越好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27 12:57: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按照最高法院的意见,劳动者主张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需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办了社保手续仅仅是未足额缴费或存在欠缴,是不符合条件的;
    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实务中法院基本上都会要求劳动者提供社保机构不能补办的证据,而社保机构往往不出具这样的证明,结果你懂的......
    注意,就算是符合了上述两个条件也仅仅是获得了法院受理的资格而已,法院该判多少损失,司法解释可没做任何规定。
  • 签署劳动合同必须交养老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布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留存备查。
      用人单位若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0.5%。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农村老年人交养老保险的流程:  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事务所。
    参保农民本人也可到乡镇事务所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县级社保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基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明确了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的责任,突出自我保障为主的原则,不给政府背包袱;
    二是实行储备积累,建立个人帐户,农民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所有。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
    缴费的多少和积累时间的长短;
    三是农村务农、经商等各类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便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
    四是采取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这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所决定的过渡时期的工作方法,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将逐步加大政府推动的力度,以体现社会保险的特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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