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之一人死亡,需要时福刑事责任吗?

2019-08-27 14:14: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驾驶员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驾驶者承担何种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1.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