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十级工伤,住院费公司出,休息4个月,公司每个打1500给我,现在公司赔我5万可以了吗

2019-08-27 16:41: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住院医疗费由谁承担?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
    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与用人单位有关于工伤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进行工伤索赔。
  • 因工伤休息的期间还可以要求单位发工资吗?   工伤期间工资是工伤职工因治疗工伤暂停工作的期间,依然享受的劳动报酬。工伤期间工资正常支付,若有克扣的,可向单位注册地或者实际营业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   如果属于工伤,首先要注意工伤的认定:   
    一、首先要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二、其次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赔偿数额。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关于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可见,工伤期间的工资与工伤前的工资标准一致,绝不是只有基本工资。
  • 工伤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报工伤步骤:
    1.到劳动局申报,申请工伤认定,填写事故报告
    2.在一个月内准备好病志,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故调查表,工伤认定申请表,若不是本人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填单位名称的地方盖公章,签字的地方按手印)
    3.等待审核,审核后会返给个人工伤认定书
    4.申请工伤鉴定,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病志及工伤鉴定申请表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5.递交材料后,会得到鉴定通知单,上面有什么时候到哪里鉴定
    6.鉴定时必须本人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CT或其他材料之后等待结果就可以了。工伤赔偿需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由此可以看出,住院费在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之内。
  • 企业工伤事故率只会影响工伤保险费率。但是如果不多的话基本上是不变的,一两起是正常的。工伤医疗费报销:员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
    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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