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铺使用权转让集体产权的,合法吗?

2019-08-27 18:00: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注意: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  
    (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注意:主要是指因拆迁等原因进行户籍冻结的情况);  
    (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注意:擅自搭建造成不能转让的情况比较多,只有在拆除搭建后才能转让);  
    (八)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  除上述情形外,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进行房屋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 你好,这个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房屋产权,一个是土地产权
    商铺所占用的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国家把40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了开发山,开发商建好商铺,又卖给了您,那么您就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就等于40年减去开发施工时间,地上的商铺您享有全产权,商铺的寿命取决于房屋质量。有年限的是土地年限,土地上的建筑物永远是买受人的,如果土地年限到期了,会有有关部门来评估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能使用,如果能使用的话,产权人需要缴纳些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如果不能使用的话会回收土地并赔偿产权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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