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方面去法院离婚?没有结婚证能立案吗?

离婚
2019-08-27 21:37: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里规定的分居两年可以申请离婚。指的是分居两年后,无过错的一方可以申请离婚,但分居的理由必须是夫妻感情方面的原因。分居协议书是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
    最好的办法是先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你老公不肯离婚,等到法庭判决书生效期满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申请离婚,并且补充好必要的证据,法庭一般会准许离婚。
  •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