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客户恶意拖欠货款不还,多次联系表示不予

2019-08-28 01:0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起诉的纠纷,应及时采取发函等措施催讨并收集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并在诉讼中提出财产保全,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
    2、已判决的案子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也需要债权人积极配合,提供债务人的可执行的财产信息,督促和配合法院及时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执行等。
    3、对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节严重的会涉及到刑事责任,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作出了更加严厉的制裁规定,即: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个人罚款最高金额从1000元提高到了1万元;刑法规定,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构成犯罪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因此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一般情况下拖欠货款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维权。

    恶意拖欠货款起诉方式: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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