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对方不同意,起诉离婚分居几年自动离婚

离婚
2019-08-28 06:20: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认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法院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
    根据你们的情况,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当然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就可以不用进行诉讼流程,而且调解书同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在对方不配合执行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会依法进行审判。
  • 一般人往往对离婚问题有一个误区,以为男女双方只有多长时间(有的认为六个月,有的认为两年等)不在一起,就自动离婚,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
    一、法院判决男女双方离婚前提是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往往被人误解成只要二年不在一起就自动离婚,其实该条规定很明确,一是分居的前提是感情不和导致的,而不是其他原因,如外出打工,学习等。二是分居的时间必须达到二年以上。
    二、六个月之说主要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问题。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44条条第二款规定,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收理。很显然,如果原告向法院起诉又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之内是不能起诉,必须满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至于再次起诉能否判决准许离婚,还是要审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婚姻案件特殊性决定的。
  • 在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的情形下,一方起诉离婚,须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不会因为分居而自动离婚,因分居而离婚也必须满足因为感情不和分局满2年后未同居生活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