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被撞了,对方逃逸,报警了,交警找到了,我得不到赔偿,就这样不处理的话,对方的车子第二年年检能过嘛?还有对方的保险能买吗

2019-08-28 06:20: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接到报警后,立即出现场,扣押事故双方的驾驶证、行驶证。然后勘查现场、拍照、测量、画出事故现场图,对于一般的的事故,现场就能划分责任的,直接划分责任出具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事故比较严重的或者现场不能划分责任的,要扣押事故双方的车辆,然后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像车速、刹车系统、碰撞痕迹等等,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和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作出事故责任划分,并下达正式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放车了,返还证件,对事故双方进行一次调节,如果能达成协议的,直接签订协议互相赔偿就完事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节结束,交接给你的工作也结束了,事故双方就赔偿的问题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理?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了肇事逃逸罪,那么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话,会如何处罚呢?   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
    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调查、勘查、检验、鉴定而扣车,因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
    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 + 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 +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 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直接面对,这是一个公民应有的道德修养。肇事后企图逃跑是错误的。既然交警认定对方付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他就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误工费、住院期间的护理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交通费。
    致害人不愿意给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他。而且可以要求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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