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离婚这财产怎样分割,该怎样写离婚协议

离婚
2019-08-28 09:15: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中一方表示放弃财产分割应当分得的部分,如属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无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如果作出以上意思表示一方遭受外界干扰比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那么该意思表示可撤销,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要求撤销。
    如果以上意思表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以合法手段掩饰其非法目的、或者分割之财产包括法律禁止之物等,意思表示无效。
    所谓假离婚,如果有证据表明当事人双方协商假离婚,因无意思表示,那么离婚协议未成立,则更谈不上无效。
  •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在协议离婚中,不仅应当对离婚财产分割作出约定,同时也应当注意离婚协议书中的兜底条款。
    经常有人咨询离婚后发现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公平,或是对方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想重分或是再分财产。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原来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约定的。通常来说,如果协议书里有“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的兜底条款,再想推翻原离婚协议要求重新分割或是再次分割就很难了。
    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有“双方其他财产无争议”这样的兜底条款,那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隐瞒了较大数量的财产,我个人认为无论从公平角度还是从当事人本意上讲,还是可诉的。
    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没有兜底条款,那除了已经分割的部分外,对于没有处分的部分完全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具体到实践中,用不用兜底条款,用什么样的兜底条款,那就要因人因事去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表达形式了。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可以有夫妻双方就房屋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能够达成合一的,则可以制作夫妻离婚协议书,然后在通过去民政局进行了离婚登记,之后对协议备案,就可以完成对夫妻共同房产就可以完成房产的分割,但是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则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