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04年结婚和公公婆婆同住在3间房的房子里,公公婆婆93年已离婚,当时房子和孩子(也就是我现在的老公)归男方,给女方贰万元线。因公公在外做生意孩子无人照顾,婆婆离婚后未离开家。到2007年10月公公因车祸去世,房子一直写我公公名未改。请问像这种情况,此方是否由我老公继承?婆婆有继承房产的权力吗?

离婚
2019-08-28 10:1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依法您对婆婆的遗产没有继承权,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如果继承发生在您和丈夫结婚之后,且没有遗嘱确定只归您丈夫所有,您丈夫承继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 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