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上次,我坐朋友车,因为我家过年,然后和别的朋友喝了酒,开车的朋友在别人家喝酒,然后叫我去玩,在路上撞死了人,我有责任吗

2019-08-28 10:45: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入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 同桌喝酒的人都要承担责任的,当然死者也要承担部分责任,不过没有劝酒承担的责任应当适当减轻。如果是劝酒导致酒精中毒或醉酒发生意外死亡,劝酒者承担的责任就会大些。承担责任的方式也只有从经济上给以适当的补偿。
    承担补偿的分额首先应当由同桌喝酒的人与死者家属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死者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裁决。 其理由如下:谁都知道喝酒的肚量有大有小,酒后酒精会对人的身体带来极大的危害,对生命健康的安全有着不可预见的后果,按照《民法》规定,人人都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所以,同桌喝酒的人都有着提醒和劝阻他人不能喝酒或者少喝酒,并对其安全给以照顾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要驾车出行的人,要尽可能避免意外的发生,由于大家没有尽到这个义务,所以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 受害人当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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