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老公离婚了……房子还是老公的名字,但是离婚协议房子是我的名字,我有权利变卖吗?

离婚
2019-08-28 10:47: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通常另一方是可以请求离婚的,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达成离婚的共识,可以直接完成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并对离婚协议进行备案,从而完成登记离婚。
  • 当事人就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的,只要该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不违法,就是有效的。
    以下是离婚房产分割过户所需的费用:
    1、税类:
    (1)契税:
    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
    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2)印花税:房地产权属证书每本5元。
    2、费类: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权利人按每件550元交纳;经济适用住房登记,按每套房屋40元交纳登记费。
    (2)转让手续费: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8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 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发给离婚证的,即解除了婚姻关系,男方双方都没有权利干涉对方的生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时,被安置房屋市场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市场价,用于补足差价的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及第二十一条规定,房屋被征收人将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关于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若安置房屋市场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市价,被征收人应补足差额价款,相应的,被征收房屋价高的,高出部分由房屋征收单位支付给被征收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