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收养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三十周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须夫妻同意
共同收养。 收养人申请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领养登记程序:领养人准备好相关证件后即可向领养登记机关申请领养小孩。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