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酒后驾车造成追尾,应当负什么责任?

2019-08-28 12:57: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酒后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酒后驾车在交通事故中的具体责任还要根据驾驶员在事故中的具体交通违法行为来确定,不是单纯的说酒驾就是全责或多少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如果酒驾造成人员重伤或负全责,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 酒后驾车伤人赔偿
    酒驾伤人除了要承担酒驾本身的责任外,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醉驾伤人会坐牢。
      酒醉驾驶撞死人是过失犯罪,饮酒到醉是故意的行为,但是饮酒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驾驶中的过失行为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为此酒醉驾驶撞死人只是过失犯罪,属于交通肇事罪。
    醉酒驾驶只是一个加重的情节。
  • 司机追尾造成交通肇事罪但没有逃逸而是自己报案,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如果没有逃逸情节,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主动报案,并如实交待的,构成自首,在量刑时可予以从轻处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 酒驾是行政拘留,醉驾是刑事拘留。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自2011年5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5月1日起,醉酒驾驶一律以“危险驾驶罪”论处》。。醉酒驾驶,除吊销驾驶证之外,5年内还将被取消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此外,醉酒驾驶的驾驶员还将面临1至6个月的刑事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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