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哺乳期旷工三天 用人单位有权开除吗

妇幼权益
2019-08-28 13:22: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辅乳期女工请事假依然要遵循所在单位的规定,经单位有批假权限的领导批准。单位不予批准的,女职工应当上班,不上班的单位有权按旷工处理,达到一定天数,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款规定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旷工属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首先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罚,如对劳动者处以罚款的处罚,但罚款数额最高每月不得超过劳动者工资收入的20%。
    另外,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但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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