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取保候审的钱可以还回来的吗?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8-28 14:4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实际情况,如果犯交通肇事罪情形较轻的可以进行取保候审,但是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如果交通肇事罪办理完成了取保候审,应当遵守下列要求: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金的形式只能是货币,包括中国货币和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外国货币。  取保候审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证金,我国相关的法律作了以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二)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1)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3)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
  • 对孕妇犯罪具体情形的规定,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刑罚。法律上对于孕妇的处罚按照如下规定: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可以监视居住。

    可以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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