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在不在,我在重庆观音桥租房子做生意,东西还剩很多没有卖完,房租也是给了的,但是现在房子要拆迁了,请问有没有补偿?是谁给这一部分的补偿?

2019-08-28 16:3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涉及到许多问题,包括户口的限制、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等。
  • 拆迁一般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并且,如果房屋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房主一般也不会出售房屋,所以你提这问题一般都是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再遇到拆迁。
    主流的观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系争房屋征收公告发布时间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属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均无法预见的情况,也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
    一方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 房子拆迁补偿的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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