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一个二手房,对方说签了合同公正后就把钱全部给他,他再办理过户,我觉得不可信,

2019-08-28 19:25: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和房主口头协议房屋交易税等过户费用由我买方承担”,这个约定是否成立存在瑕疵,如果能够证明这个口头承诺无效,而你们之间的定金收据上也没有关于税费的承担,可以结合一般情况理解,房子的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承担的经验,您就没有理由承担。那么,双方不能达成买卖合同的责任就不在买方,也可以说,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关系不成立。
    这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那么,买方就有权利要求卖方返还定金。如果最终责任属于卖方,就是双倍返还定金。
  • 关于买 二手房合同,解答如下: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 二手房过户要如何办理  1)甲乙双方在敲定二手房房屋成交价格、二手房交房日期、过户时间后首先应填写JF-91-01制式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在契约第三页签署双方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私章。在最后一页附件一内填写时间及房屋相应信息(可参照房产证)、签署双方姓名、加盖私章。
      2)二手房过户申请人填写西安市私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填写二手房过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签名、盖章。按房产证内容填写二手房房屋权属情况。  3)填写JF-91-04制式的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书,填写双方信息,房地产情况,签署双方姓名、加盖私章。
    备注一栏在二手房交易时当着房产交易人员的面,二手房买卖双方签字、按手印。  4)二手房权利人或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北马道香米园93号,西安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四楼大厅,填写查档申请进行核档,交费后领取房屋权属登记薄信息核档证明;然后到五楼506室,交费后调取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5)持上述所有资料到西大街116号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私房科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要求二手房权利人和共有人、申请人到场,填写询问笔录并签字按手印,验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及相应表格,最后输入电脑,交纳二手房房屋交易费,领取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单,凭此单在20个工作日后交纳契税、监证费后领取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
  • 二手房签订转让合同要注意哪些?  从买卖双方身分到水电过户费用都要仔细对待 
    (1)买卖双方的名称要按身份证明标准名称填写  
    (2)转让的房地产需填写清楚座落、栋号、房号、产权证号码等;  
    (3)建筑面积、一楼或顶层是否包括花园和天台面积;  
    (4)交易的币种、金额、付款方式等。  
    (5)约定付款时间、过户时间和交楼时间。  
    (6)煤气、水电等过户费用等情况约定清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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