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不把非法用工作劳动争议案由受理怎么办

2019-08-29 09:15: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
    (五)款规定,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是劳动仲裁的范围。相关条款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非法用工赔偿:
      用人单位非法用工的行为被我国法律所禁止,对于非法用工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依然可以适用我国双倍工资赔偿的相关规定。
      例如,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虽然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用人单位非法用工,劳动者的维权措施:
      
    1、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2、针对用人单位非法用工,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劳动者可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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