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调解书都快一个月了,怎么还没下来

离婚
2019-08-29 16:0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于婚外情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法院会予以判离。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这个涉及到抚养权的变更,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对方不同意,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调解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  
    3、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4、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