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继承房产有未成年子女能出售吗

2019-08-29 16:29: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成年子女监护人无权替被监护人放弃继承。 因为放弃继承直接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按《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的规定 :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继承法》及2006年12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可从以下途径取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合法财产:
    1.通过接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
    2.通过法定义务人所尽抚养义务而取得的抚养费;
    3.通过小作者的创作活动取得的稿酬;
    4.通过自己的特殊技能而取得的演出收入;
    5.通过国家政策明文规定给未成年人的财物而取得的财产;
    6.通过发明创造获得的科技奖励而取得的财产;
    7.通过继承遗产而取得的财产;
    8.通过人身受到损害而享有追偿权而取得的财产等。
  •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未经部分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出售共有房产,符合以下情况的,还应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1、出卖人为房屋登记产权人,该房有其他按份共有人,出售房屋时,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2、出卖人为房屋登记产权人,该房有其他按份共有人,出售该房时,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但买受人为善意的,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3、出卖人为房屋登记产权人,该房有其他共同共有人,出售该房时,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但买受人为善意的,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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