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今年五月办的婚礼,还没领证,我们婚房是在16年买的,他付的首付,也是他在还房贷,但不动产证写的两个人的名字,是写着共同财产。现在两个人感情不合,要分手,想问下,房子怎么分?我能分到吗?

2019-08-29 17:4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
    (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 你好,房子婚后买的话属于共有,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话那么属于个人债务 在现在的材料中,看出侵犯的法益应当不只一种,应当及时维权处理,庄律师 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庄律师,获取前沿司法实践,避免判断失误,较为妥当。
  • 分手要钱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情人间的分手费算不算债务?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等费用的标准,但有精神损失费的。假如情人间的分手费上升到精神损失费的程度,且经过法院的判决,认为应该支付一方精神损失费的,那么一方应该支付而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的,两人便形成债权关系,有了债权债务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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