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因为业务现在比较少了 前几天听说要辞退员工,但是具体的人不知道,我们签了劳动合同,是2017年1月签的,签的日期是一年 劳动合同在公司那里我们没有的, 然后中间我们签订了什么员工离职不可以做对公司有损害的事情的合同,现在辞掉的人选还没有出来,要是这样子直接辞掉了我们,这算不算违法,没有提前告知我们,如果辞掉了我, 综合来说我有必要去告他们吗?告他们需要什么材料

2018-06-02 19:3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至于你说的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你应当提前一个月辞职,如果你违反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损失赔偿。
    提前辞职天数不存在抵扣问题,因为辞职后工作交接以及提前止损是需要提前的原因。
  • 首先,劳动关系成立,约定的工作时间不能算加班费,无论这个时间约定在白天还是完上。 其次,仲裁对9月的加班费不受理,但在法院应没有超过失效,法院会受理的。 再次,对
    9、10月的加班工资,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按规定仲裁庭应裁决支付加班费。公司与员工之间就加班费由约定从约定,没有就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支付,你可以去查阅劳动法上对此的详细规定。 很抱歉,由于这一阵忙,现在才给你会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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