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楼主你好!昨天下午3点多钟,我帮朋友接小孩,车停路边,交警贴牌,我当时过去了交涉无果情况下,我照相准备投诉,结果交警听我说投诉就骂人,我气愤不过踢了他一下,然后两人打了起来,我打了一脚两拳,把他头部打流血,估计是指甲挂破,他也打我了,期间有人拉开我们,他还一直骂,当时就砸了我车的前引擎盖,另外一个交警对讲机叫人来,我就走了,拖车把我车拖走前交警把我车玻璃砸破最少两块,请问这种事情怎么处理,我构成妨碍公务罪吗?如果构成最多多少天?我起诉交警砸车,5000以上好像刑事案件,案件成功率高吗?感谢

2018-08-25 18:59: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作为刑事诉讼的两项制度,在表面上有些共同特征,最明显地表 现在刑事辩护人与代理人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们都不是基于本人利 益参加诉讼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 诉讼地位不同
    虽然辩护人与代理人都非刑事诉讼主体,但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意 志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束;而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 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的意志从事代理活动。
    2. 产生根据不同
    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法院指定;而刑事代理人 参加诉讼的根据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授权。
    3. 权限范围不同
    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授权问题;而刑 事代理人是否参与诉讼,在什么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均需授权决定。
    4. 权利内容不同
    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是由被代理人授予的,且不能超出被代 理人的权限范围。
    5. 诉讼任务不同
    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 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刑事代理的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6. 活动名义不同
    刑事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时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活动时 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妨害公务罪论。综上,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均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 情节不严重,不构成刑事案件的,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如果动手,甚至暴力、威胁等方式阻拦执法,可能构成刑事案件,涉嫌妨害公务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