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临时工上班时间因为,岗位特殊,又是新员工,为了赶产量不小心受伤,导致左手第四根手指末端骨折,进厂时劳务派遣公司也没有跟我们签合同,我还能申请工伤吗

2019-08-30 02:27: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通常情况下,临时工受伤也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只要证明你与老板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你工作、他发工资就行,主要是有工资条、工友证明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有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受到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有关待遇,否则可以由劳动者的老板来进行赔偿。
  • 你好! 先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才能得到。
    买了工伤保险由保险赔付,没买的话由公司全额赔付。 申请方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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