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向你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问题.我(女)今年26岁,他22岁.我们结婚那年他没到法定年龄所以没有领结婚证.我是陕西人,嫁到了湖北,婚后发现性格不合,他又对我不好.又在外地孤苦无依.想到自己的后半生..还有自己远地的父母,所以才想到了离婚.可是我们没有结婚证.该怎么离呢?我还有个两岁的女儿.在他们家.我现在在陕西.今年2月20号回的.现在特别想念我的女儿.离婚的话我可以把女儿要回来吗?小孩是他妈一手带的.我五个多月的时候就出去了.对于小孩我有太多的愧疚.如果我把小孩带走了.他妈肯定会很伤心吧,小孩现在又不怎么认我.毕竟我去年就只回去了两次而已.我该怎么办呢?像这种情况怎么离呢?如果以后我再结婚是不是属于重婚罪呢?等你的回复.谢谢

离婚
2019-08-30 05:46: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虽然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所借款用于两人或家庭的生活所需,那么此两人必须共同承担此债务;所借款只是其中一方自己所需并没有与另一方共享,那么另一方无需承担此债务。
  • 只要对外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一般很难认定为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有外遇不算构成重婚罪。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通常意义上的外遇都是婚内偶尔的出轨行为,虽然属于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但是距离构成重婚罪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