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所在厂没有和我解除劳务合同,但是我没有在那厂做了,

2019-08-30 13:42: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是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是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解除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可致函一份,基本内容如下: 某某公司关于不再续聘法律顾问的函 某某律师事务所既某某律师阁下: 某年某月某日,我公司与贵所签订了《 合同》(写清楚聘请顾问的具体合同名),由某某律师具体负责我公司的常年法律事务,这一年来,对某某律师的尽职服务我公司深表谢忱! 鉴于公司目前的状况以及经公司领导层决议,根据《 合同》(写清楚聘请顾问的具体合同名)的 第 条之约定,我公司不再聘请贵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合同》到期后,不再约束贵我双方。
    对贵所以及某某律师这一年来为我公司所做的一切再致谢意。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单位不赔偿和补偿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因为该单位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该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所工作月数的双倍工资。
    具体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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