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我在厂里面做了半个月,然后不想做了,没签合同,然后想回家去工资能接得到吗?

2019-08-30 17:23: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工资收条、签到名单等来证明。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劳动法新增了处罚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作了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该提供能够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的证据可以是: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资单、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作服、工友证明等。
      
    2、职工与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亦即可以主张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 1、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可以约定服务期限,但是该期限不能限制合同的具体履行;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即便合同期限未满,业主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且不会因提前终止前期物业合同而承担责任。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解聘或选聘物业公司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后期通过业主大会自己找的物业服务公司,那就必须按照合同进行。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参照陈律师的方法,或找你的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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