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受害人,准备结案了,但出院的时候医院没给出明确的休养时间,只说每个月去复查一次,这个误工时间怎么算

2019-08-30 17:38: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 车祸住院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根据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所以最好做个伤残鉴定,如果够伤残那么赔偿多的多。
  • 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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