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定损单,交警为什么不给出具事故认定书

2019-08-30 17:52: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以下是出具交通肇事认定书的依据: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警部门一般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前,都要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听证活动中一是要围绕事故有关事实进行确认,二是听取双方对事故责任的意见。所以,当事人要十分重视听证活动,要尽量事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到交警部门查阅事故材料,查清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有理有据地说明本方的意见。如果自己没有经验,可以事先找有经验的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为参加听证。  
    3、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一般应根据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原因力是否是行为人过错形成的、各方过错在原因力中的作用来确定事故责任。但实践中,许多交警并不是首先考虑形成事故的原因力,而是单单以各方的违章严重程度、违章的多寡来认定,往往形成事故责任的划分偏差。所以,听证活动中当事人应围绕事故原因力说明或辩论。  
    4、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无责五种。

  • 1、交警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出具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给签字的,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
    2、按照目前法律之规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交警无权扣车,且应当及时出具放车单。
    3、如果受害方害怕最终得不到赔偿款的,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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