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我自愿放弃一切财产并给男方补助贷款我来偿还,

离婚
2019-08-30 19:11: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算你们共同财产。
  • 离婚首先应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双方就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无法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下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是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依据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婚姻现状和离婚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情况,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经调解程序后,如婚姻关系确已破裂,法院最终会依法判决的。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 离婚时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分割,属于其私人的选择行为。但是,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时,放弃财产分割,就可以不用履行关于孩子的抚养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